 |
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,訂房請於早上10:00至晚上10:00間來電。 |
|
經電話訂房確認後,請於訂房3日內匯訂金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
訂金為房價的30%;預訂住宿日為三日以上之國訂連假及春節期間訂金為房價的50%
。 |
 |
匯款銀:台灣土地銀行-宜蘭分行 |
 |
戶 名:林肜綻 |
 |
代 號:005 |
 |
帳 號:011-00560685-5 |
 |
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【電話:0988-298684】 |
|
 |
我們於收到訂金後,將為您保留房間,餘款到付。 |
 |
非人為延期住宿,訂金保留三個月,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 |
如因人為因素取消訂房,訂金退還標準: |
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 |
|
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 |
|
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 |
|
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 |
|
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 |
|
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 |
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 |